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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商会会费、开办赞助费收支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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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.09.11 新闻来源:滁州市江苏商会 浏览次数: |
滁州市江苏商会第三届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
为保障滁州市江苏商会正常开展工作,依据社团管理有关规定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缴纳标准
(一)会长10万元/年
(二)常务副会长2万元/年
(三)副会长1万元/年
(四)理事3000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办法
(一)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义务,会员单位应按标准及时缴纳;
(二)商会会费实行一年一缴,逾期未缴者,在接到本会提示通知一个月内仍不缴纳的,即视为自动辞职和退会。
(三)会员只需要按规定登记入会。
三、会费的使用范围
(一)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及各项专项工作会务支出;
(二)开展会员活动和业务交流;
(三)维持办公设施日常运行以及购置固定资产、办公用品等开支;
(四)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和保险及福利;
(五)理事会审定认可的其他必要支出。
四、会费管理
(一)商会坚持勤俭办公、节约开支的原则,严格执行《滁州市江苏商会章程》和《滁州市江苏商会财务管理办法》;
(二)商会会费收取及使用情况,按年度向理事会、监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报,并接受监事会和市民间社团主管部门的审查、监督;
五、商会会费收取办法及标准,将根据商会自身发展情况分阶段调整,调整方案需经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后方能执行;
六、本办法经本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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